GB.344/LILS/3

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运行情况的第三次评估

根据2021年3月通过的关于最迟于2022年3月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三方工作组)的运行情况进行第三次评估的决定,并依据三方工作组职责范围第26条的规定,提请理事会在开展第三次评估工作时,审议三方工作组负责人的报告(见决定草案:第3段)。

Meeting document | 23 February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