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41/LILS/5

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运行情况的第二次评估

根据2017年3月通过的关于最迟于2020年3月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三方工作组)的运行情况进行第二次评估的决定,依据三方工作组职责范围第26条的规定,提请理事会在开展第二次评估工作时审议三方工作组负责人的报告(见决定草案:第3段)。 说明:本议程项目的审议工作从理事会第338届会议(2020年3月)推迟到本届会议。本文件内容与理事会文件GB.338/LILS/3的内容相同。

Meeting document | 12 January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