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护问答

社会保护

问题:供应商扣减法定职工保险的法定职工缴费。但是,供应商雇用了许多移民工人,他们将无法基于他们的付费领取社会福利。从国际劳工组织的角度来看,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适当行动方针是什么?

回答:公司应遵守法律,包括要求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这应该以透明的方式进行,工人应该知晓他们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权利。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多国企业宣言》)强调有关各方尊重国家主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适当考虑当地做法和遵守有关国际标准的重要性。这包括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义务。

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工人的法定社会保障缴款也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规定,只要工人被告知扣除的数额。

如果社会保障计划是全面的,移民工人将直接受益于许多规定,如医疗、疾病津贴、失业津贴和生育津贴。在养老金方面,可能存在一种机制,使返回其移出国的移民工人收回其养老金缴款或在国外支付养老金。对于返回家乡省份的国内移民工人,也可能存在类似的计划。这是一个政府管理社会保障计划的问题,超出了特定公司的处理能力。请参见1962年《平等待遇(社会保障)公约》(第118号)。另见1949年《保护工资公约》(第95号)。

问题:我们遇到过一些情况:一个人退休后领取退休金。退休后,此人继续在工厂工作。工厂的管理层没有把这个人放在工资单上,因为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她的养老金的一部分就会被拿走。这名工人可以像所有退休人员一样免费到医院接受治疗。退休后工作可以吗?可以不被列入工资单就工作吗?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这名退休人员可以免费去医院吗? 

回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退休后工作没有原则上的限制。但是,国家法律或法规可能会规定限制。

就养老金而言,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社会保障公约》(第102号)规定,如果有权领取养老金的人从事任何规定的有酬活动,该人的福利可以暂停,如果受益人的收入超过规定数额,该福利可以减少。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批准的形式和方式保存充分的工资记录。请参见1949年《保护工资公约》(第95号)。对企业来说,如果法律没有规定退休人员的合法工作方式,那么不把他或她列入工资单的情况下给他或她工作是违法的。一些国家通过了法律,惩罚公司不申报工人和非法就业,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税务欺诈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故意违反这些法律的工人可能受到民事和刑事制裁。被保护人本来有权享有的待遇,如果有关的人提出欺诈性要求,可以中止。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多国企业宣言》)强调有关各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适当考虑当地做法和遵守有关国际标准的重要性。这包括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义务。

关于医疗保险问题,工人可以在医院获得为退休人员提供的免费治疗,这在保护方面未必足够,因为这可能不包括工伤事故或者可能不包括因工伤事故引起的长期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