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或放射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安全要求

本安全要求出版物规定了任何国家对核或放射紧急情况作出适当水平的 准备和响应方面的要求。它们的实施旨在最大限度减少任何核或放射紧急情况 对居民、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本安全要求出版物主要由四节组成。第 2 节提出了防护及安全方面应急 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基本目标以及在采取旨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时适用的干预 原则。第 3 节规定了在可以开始有效的准备之前必须满足的一般要求并详细说 明在制定要求时所针对的威胁的类型。第 4 节规定了有关履行对有效应急准备 和响应十分重要的职能方面的要求。应急准备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在任何紧急情 况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有能力满足响应要求。应急响应方面的要求适 用于执行紧急情况时的重要职能或任务。第 5 节规定了为提出和保持适当的响 应安排所必要的基础结构方面的要求。国际商定的有关紧急情况下进行干预的 标准和有关保护执行此类干预的工作人员的标准转载于附件 I、II 和 III。